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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於三亞新建街的三亞格林豪泰酒店。(三亞新聞網記者鄧松攝)
  酒店二樓安裝了防盜窗,但三樓和三樓以上均未安裝。(三亞新聞網記者鄧松攝)
  南海網三亞3月24日消息(三亞新聞網記者 馬偉元 鄧松)3月24日,三亞新聞網記者接到游客張女士反映稱,其與朋友入住三亞市新建街三亞格林豪泰酒店時被盜了價值一萬餘元的財物,然而其向酒店索賠時卻遭拒。酒店負責人表示,已經與游客協調,但協調不成功。同時酒店方面已經提醒游客做好防盜,但游客的防盜意識太差。目前,三亞市河西派出所已經介入調查。
  24日下午,記者來到位於新建街三亞格林豪泰酒,見到了游客張女士。據張女士介紹,她是四川成都人,19日與朋友從成都來到三亞旅游,22日入住格林豪泰酒店3樓的房間。而就在今天早晨8點左右起床時發現,裝有一部單反相機、一部攝影機的背包不見了,損失總價值近1萬餘元。
  張女士告訴記者,在酒店工作人員的幫助下,在酒店旁邊一建築的屋頂發現了她那個被盜的背包,但是包內已經空空如也。
  張女士認為,之所以發生被盜,是因為酒店窗戶設計不合理,窗戶最多只能打開二十多公分,但只要不是太胖的人都能從窗戶進出,而且窗外的屋檐能夠為小偷提供“方便”,因此酒店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對此,三亞格林豪泰酒店的陳姓女經理卻不予認可,她表示窗戶的設計是保證顧客不能通過窗戶出去,外面的人不能通過窗戶進來。“我們已經對客人進行安全防盜提醒,但是她們的防盜意識太差了。”陳經理認為,酒店不存在安全隱患,是顧客保管財物不當。
  記者在張女士居住的房間發現,記者通過打開的窗戶上半身可以探出窗外,而身材微胖的張女士也可以將上半身探出窗外。記者註意到,酒店後方靠近居住區,二樓安裝了防盜窗,但3樓以上均未安裝。對此陳經理表示,之所以沒有安裝,是出於消防安全考慮。“裝了的話,消防檢查通不過。”但對於接下來是否會採取措施防止其他顧客也被盜,陳經理回應稱這不在她的職權範圍之內,需要業主處理。
  對於張女士被盜一事,陳經理表示,酒店方已經同意免去客人的三亞房費,但是客人不同意。同時,對方已經報警了,現在她們將該配合警方處理此事,如果游客不同意這樣的協調結果,可走法律程序。
  對於酒店賠償方案,張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她說不存在安全隱患,可我都能通過窗戶外出。”張女士說,好在只是物品被盜,如果小偷進入房間被髮現,自己還可能面臨生命安全的威脅。
  目前,三亞河西派出所已經介入調查。
  海南慧海律師事務所律師鄧振海表示,按相關法規,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旅客入住酒店後,店方適當的提醒是應盡的義務,但並不能豁免自己應承擔的責任。如果是小偷進入酒店行竊,說明酒店沒有盡到安全保衛的責任;而另一方面,旅客沒寄存貴重物品,也有一定責任。雙方應按照過錯責任比例來承擔損失,但這必須在確定損失的基礎上完成。確定顧客的相應損失,需要經過公安機關的調查取證,因此理賠相對較難。
  窗外的屋檐適合攀爬。(三亞新聞網記者鄧松攝)
  張女士的包被盜時就放在圖上的位置。(三亞新聞網記者鄧松攝)
  酒店方表示,窗戶的設計是保證顧客不能從窗戶出去,外面的人不能通過窗戶進來。但張女士的身體可以探出窗外。(三亞新聞網記者鄧松攝)  (原標題:游客三亞格林豪泰酒店內被盜萬元財物 索賠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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